水土保持報告是指生產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開展水土保持生態(tài)建設的初步設計報告。 根據(jù)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條在山區(qū)、丘陵區(qū)、風沙區(qū)以及水土保持規(guī)劃確定的容易發(fā)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區(qū)域開辦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產建設項目,生產建設單位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并按照經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措施。沒有能力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應當委托具備相應技術條件的機構編制。
開工前要拿到水保批復。水保方案一般只做一次,但如果可研和初設變動較大,如項目規(guī)?;蜻x址變化那么需要重新報批水保方案,就需要重做。其他變化不需要重做,一般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很多是在水保專項驗收時)把變化情況到相關水行政主管部門做一個備案即可! 關于水土保持管理的具體要求,請參照文件:水利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強水土保持監(jiān)管的意見(水?!?019】160號)、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承諾制管理的調整(水?!?020】160號)
水土保持報告編制原則
1、符合國家對水土保持、環(huán)境保護的總體要求,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實施條例》、《開發(fā)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辦法》等為依據(jù)。
2、根據(jù)工程所在區(qū)域的地形地貌特征和地質條件,對水土保持措施的類型、型式、規(guī)模、數(shù)量、布局等進行比選,選擇技術合理、符合實際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并嚴格按水土保持工程設計標準、規(guī)范要求進行設計,使水土保持設計具有投資省、效果好、易實施的特點。
水土保持報告
水土保持報告是指生產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開展水土保持生態(tài)建設的初步設計報告書。
根據(jù)《水土保持法》規(guī)定,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由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施行。第一 在建設單位項目向項目審批單位申報的項目建議書中要有水土保持專章,論述項目所在地水土保持相關信息,如自然條件、水土流失概況、水土保持概況、可能產生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措施等。
第二 在項目審批單位批準開展前期工作的批復文件下發(fā)后,合同委托具有相應水土保持方案編制資質的單位編制水土保持方案。